福建福清检察护航迷途少年回归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汛
“小勇,路上注意安全,回去后好好生活,不能再重蹈覆辙了。”日前,在不起诉宣告结束后,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切叮咛即将返程回乡务工的涉案未成年人小勇(化名),让他重新出发,好好回归社会。
2022年7月,小勇轻信老乡轻松赚钱、费用全包的提议,跟着老乡从贵州不远千里来到福清,提供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给上家用于接收、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使用,同时还帮忙取现。小勇仅“工作”一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对自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社会调查显示,小勇出生于农村家庭,是留守儿童,父母很早就外出打工,从小缺乏父母管教。初中毕业后,小勇未继续就学,也未工作无收入。当同村老乡提出去福清赚钱时,小勇没多想也未告知家人就跟着老乡来到福清,最终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当案件移送福清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小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之后,小勇拿出自己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存的钱和父母借的钱,退回自己的违法所得并预缴钱款赔偿被害人损失。
审查起诉期间,福清检察院将小勇安置在观护帮教基地并为其提供生活上的照顾,同时联合司法社工对小勇开展观护帮教。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通过网络视频通信,对小勇的父母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发送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视频。检察官提醒小勇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管教不应是对子女不管不顾的借口,希望他们今后加强对小勇的沟通交流,给予其更多家庭关爱,帮助小勇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鉴于小勇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之前并无不良记录,到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对其行为真诚悔过,且积极退赃退赔,最终福清检察院依法对小勇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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